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进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围绕以下9个方面内容进行: 1.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情况(其中上学期试卷领回学院再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教研室、实验室活动开展情况; 3.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和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4.教师能力提升; 5.专业建设与认证; 6.课程建设与改革(尤其是课程项目和一流课程建设); 7.创新创业教育; 8.教学质量监控(含二级教学督导工作); 9.特色形成与创新。 二、检查程序 1.二级学院自查 时间:9月11日前 要求:各学院成立期末教学检查组,对照检查主要内容认真自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就自查情况撰写写实性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 时间:9月12日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准备 1.各学院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情况认真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报告书,其中重点要列出问题和整改对照表并准备好待复查的有关材料。 2.各学院根据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待检查的有关材料并认真撰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四、有关要求 1.9月11日前各学院将本学期考试课程试卷和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送到图书馆十楼教学材料档案室保管,考查课试卷由学院保管。 2.各学院须对期中教学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列出整改清单。 3.各学院认真做好期末自查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自评务必客观、真实,内容须具体到教研室、教师、课程、班级和学生等。各学院要根据自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层次。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