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10月24日下午,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爆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暴露出在实验室安全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各学院要深刻吸取实验室爆燃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患类似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排查对象
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
三、工作安排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
1.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请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word格式)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教务处杨涛,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
(二)现场检查
教务处在相关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和记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台账等。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